各学院、各部门(中心)、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智库实际,面向全校科研人员设立“2023年度贵州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多民族文化繁荣发展高端智库’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围绕《贵州省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实施方案》中的“六个典范”(“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教育的典范”、“打造西部省份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典范”、“打造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典范”、“打造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典范”、“打造民族交融互嵌的典范”、“打造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典范”)自拟题目申报。
2.申报选题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深入调查研究,突出服务决策。
3.申报人须认真填写《2023年度贵州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多民族文化繁荣发展高端智库”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及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报所在部门签署意见,于2023年5月1日前报送至智库办(多彩贵州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地址:贵州民族大学花溪校区美术大楼A区3楼332室,同时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需有在研(或主持过)国家级课题。
二、立项与经费资助
1.拟对申报项目评审择优立项4项左右;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项,立项时拨付立项资助经费8万元,课题结项后根据结项等次拨付相应剩余资助经费:优秀12万元、良好8万元、合格4万元。
2.课题研究期限2023年12月10日,原则上不得延期。
三、结项要求
课题结项须满足下列条件。
1.围绕《贵州省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项目研究必须开展一定规模的社会调查和有足量的案例、数据支撑,必须用事实和数据论证核心观点。申报人需根据一手的调研数据材料,高质量完成字数不低于4万字的贵州省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专项调查研究报告。智库办将组织专家鉴定成果质量,质量通过鉴定的成果纳入下一年度智库丛书统一出版。
2.调研报告(资政报告)获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以上;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以及理论杂志《求是》上公开发表与课题直接相关的署名文章1篇。
注:研究成果须标注“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多民族文化繁荣发展高端智库”和项目批准号,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课题全部成果的著作权和版权归贵州民族大学所有。
四、其他事宜
1.课题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或做出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2.课题经费使用按校字〔2019〕98号(关于印发贵州民族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字〔2019〕115号(关于印发《贵州民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2〕18号(关于印发《贵州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多民族文化繁荣发展高端智库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
3.本专项课题申报相关事宜由智库办负责解释。
4.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18810837001 邮箱:1061151601@qq.com
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多民族文化繁荣发展高端智库办公室
(多彩贵州文化协同创新中心)